【学科】将“实验室方法”用于语言学研究
2014/02/21
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有充分理由要求相关研究必须符合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和规范。科学研究要求实证,即先拿出研究样本,再对其进行观察(如语言学观察的方法是描写),然后得到隐藏在现象背后的规则,并对其进行理论解释。但不遵循此规范,是语言学界的通病。
语言学实证过程要求清晰透明
科学研究的实证过程与分析论证必须透明,其他研究者才能从系统或逻辑上判断其是否正确。因此,程序的正确性比结论的正确性更重要。有的结论会超出我们的经验,而判断其正确性的依据,便是其研究过程。我们可以接受一个程序正确但结论超出以往经验的研究,却绝对不能接受一个即使结论貌似正确,但过程错误的研究。也就是说,如果某项研究的过程我们无法观察到,那么便失去了判断其是否有价值、结论是否正确的依据。
遗憾的是,在语言学界,除了结构主义语言学、转换生成语法以及形式语义学等形式化较高的理论具有较清晰的证明过程,近年来一些非形式的功能主义以及非形式的认知语言学的研究状况令人担心。有关研究者最惯常的做法是直接描写研究者本人对语言样本的心理感受,并将其作为研究结论。这种研究在本质上与文学欣赏并无二致,严格说来,已经背离了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
语言学研究应遵循“实验室方法”
语言学的研究必须展示证明过程,这一点与经典的现代自然科学一致。现代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中最核心、基本的方法便是“实验室方法”。语言学同样应遵循这一研究方法。现代意义上的语言学中,最能体现自然科学实验室方法的是肇始于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minimal pair方法,国内常称为“最小对立体”方法。语言学的实验室方法可完整表述为:
确定并认证某个常量,在此基础上逐一加入或删除不同的变量,每加入或删除一个变量必须观察加入或删除变量前后是否有变化——假定加入或删除的变量不改变原结构的功能或性质,可以认为该变量与原结构和谐,该变量基本不起本质性作用(或许会有辅助作用);假定加入或删除的变量引起整体结构发生变异,可以认为,(1)该变异是由所加入或删除的变量引起的;(2)该变异是所加入或删除的变量与原有的常量共同引起的。确定是否为(1)的条件是:该变量跟任一其他不同常量产生相同的变异(从研究的简便性考虑,可以确定该变异是所加入的变量的功能);确定是否为(2)的条件是:该变量仅仅跟某一特定的常量产生变异,而不跟其他任何常量产生变异。
下面的研究片段展示了这一原则。
取样本:句子“张三哭湿了手帕。”
标记:张三=N1,哭=V1,湿了=V2,手帕=N2。
先作删除操作:
1)删除N1得:a哭湿了手帕。
2)删除V1得:b张三湿了手帕。
3)删除V2得:c*张三哭手帕。
4)删除N2得:d*张三哭湿了。
操作1)证明这类结构明显倾向要求N1成分出现,若不出现,句子不自然,或需要强烈的语境条件才能成立,上下文不自由;操作2)证明V1在该结构中并非不可或缺,其功能可能转嫁到V2上;操作3)证明V2的重要性超过V1,没有V2结构不合格;操作4)证明N2倾向出现,若不出现句子不自然。
根据这些事实,可以假设,这类句子的动词与普通的及物动词不同,句子内部的N1与N2也与及物动词句中的主语、宾语不同。上面句子里的“哭湿”是一个施格动词(ergative verb),N1是施语(ergater),N2是通语(absoluter)。通语的基本特征为它在动词前后的句法位置是自由的。这一点区别于及物动词的宾语。证明的方法是对样本句子进行转换操作或删除操作:
5)转换操作得:e张三手帕哭湿了。
6)删除e的N1得:f手帕哭湿了。
7)删除f的V1得:g手帕湿了。
8)对g转换操作得:h湿了手帕。
以上操作证明“手帕”不是及物动词的宾语(及物动词的宾语无法转换,如:“打了张三”不等于“张三打了”),“湿”也不是一般的不及物动词,而是通格动词,“手帕”是“湿”的论元成分通语。
如果继续对原句进行连续删除可以得到:
i张三哭了。
“哭”一般被认为是不及物动词。由此可以推出:“哭湿”这个双动词语素构成的施格动词内部由一个不及物动词和一个通格动词构成。它们分别有自己的论元。不及物动词的论元为N1,通格动词的论元为N2。V1动词与N1相关,V2(通格动词)与N2(通语)相关。在通格动词缺席的条件下通语无法进入结构(见例c)。通语在施格和通格动词结构中可以无条件独立使用(见例f、g、h)。
语言学如果要作为一门科学,其分析或证明过程必须是可见的,其方法是可操作的,其结论是可重复的。只要如此,即使本文上的分析过程存在错误,也能被后来的学者加以修正或推翻。而那些过程不透明的论证,则无法把握其结论的正确与否。希望语言学研究能像物理学一样简洁、漂亮。
(本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为金立鑫)
来源网址:http://sub.cssn.cn/xk/xk_xxxk/201401/t20140120_9485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