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高等院校法律英语教师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
2014/02/17
2014年1月19日,首届“全国高等院校法律英语教师高级研修班”开班典礼在北京市大兴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行。研修班学制一年,共分ABC三段进行,旨在培养合格的高校法律英语教师。其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颇具美国LL.M(法学硕士)班特色。A段教学从1月16日至20日持续五天,每天八小时高强度集训。来自同济大学、中国石油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等全国25所高校的外语学院、法学院的56位教师参加了此次研修。
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常委、英语学院院长、中国外语教学研究会专门用途英语专业委员会会长孙有中教授,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孙勇司长,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考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律英语国际期刊》主编李立教授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社会学习事业部胡巍主任应邀出席开班典礼。开班典礼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中心主任张法连教授主持。
孙有中教授在致辞中分析了目前英语专业和法学专业的现实困境,认为法律英语是法学与英语两大学科结合产生的一个交叉领域,具有很大优势,将能够为市场提供懂法律并且精通英语的复合型人才。“专业设置,教师先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中心率先对全国高校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律英语课程培训,这是开设法律英语课程、增设法律英语专业方向的关键一步。此次高校法律英语教师研修班的举办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对高校法律英语师资队伍建设意义重大。
作为法律英语学科带头人、国内为数不多的研究法律语言的专家学者,张法连教授在总结中指出,法律英语是一门充满生机的新兴交叉学科,其无限的生命力来自于“市场急需”,它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产物。学好法律英语是提升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的迫切需要,也是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只有教师先学好了法律英语,才能培养出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此次研修班的举办将助推法律英语的学科建设,为我国法律英语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法律英语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近年来在一些有条件的高校已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2013年高教社已出版发行《法律英语专业教学大纲》;法律英语教材已出版若干系列;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推出的法律英语证书(Legal English Certificate,简称LEC)全国统一考试是目前国内唯一衡量法律从业人员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的考核指标,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中心 供稿